食品安全法修订回应民生关切!五大变化守护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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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3:08 来源于:婴童品牌网
央视网消息:点外卖,能不能实时查看后厨卫生状况?孩子在校就餐,食品安全如何保障?选购婴幼儿米粉、果泥时,产品质量怎么把关?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受到社会大众关注。为守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食品安全法》2009 年首次出台,2015 年完成全面修订。本次征求意见稿由原有 154 条扩充至 191 条,新增 37 条、修订 93 条,覆盖 AI 智慧监管、线上食品经营等多项重要内容。
食品安全法修订重点有哪些?
《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集中在五大方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智慧监管、健全法律责任体系。其中多项新规备受社会关注:在重点领域监管板块,增设 “学校食品安全” 专节,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新增 “网络食品经营” 专节,推行分级备案管理,厘清平台、直播间运营主体、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责任。制度优化方面,明确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行备案管理。
为何新增 “网络食品经营” 专节?治理外卖乱象
线上购食品、网络餐饮已经成为大众日常消费方式,但平台跨区域运营带来的监管难题不断凸显。修订草案专门增设 “网络食品经营” 专节,细化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与入驻商家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刘金瑞介绍,网络平台掌握流量入口、交易数据与平台规则,对入驻商家具备较强管控能力。设立专节,实质是落实平台 “守门人” 责任:平台在获取经营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平台经营者在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区域,应当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完成备案。专家解读,此举便于平台快速处置本地消费投诉、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缩短风险处置链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平台需要建立并落实入驻商家登记审查制度。
刘金瑞表示,实质性审查能够有效遏制 “幽灵外卖” 等违法行为。持续定期核验商家信息,防止已经关停的店铺继续使用原有证照在平台经营,杜绝无证黑作坊上线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校园食品安全加码:校长负责制 + 陪餐制度
本次《征求意见稿》单独设立 “学校食品安全” 专节。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相关负责人解释,专节明确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供餐模式、食材采购验收、食堂承包经营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通过顶层制度完善,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添加剂销售纳入备案,婴幼儿辅食升级监管
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一直实施严格许可管理,标准化水平较高,但销售环节门槛偏低、经营主体繁杂,监管存在短板。本次修订一方面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拓展到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另一方面把婴幼儿辅助食品划入特殊食品监管范畴,实施备案管理。
针对食品委托检验存在样品来源不实、商业化滥用检验报告等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委托方须如实说明送样来源并对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数据进行夸大宣传、营销推广,也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检验结果。
整治 “心机商标” 虚假宣传,避免消费误导
“手打挂面”“NFC 果汁”“零卡” 等容易误导消费者的 “心机商标”,曾引发广泛讨论。本次修订草案明确规范食品标签与商业宣传,严禁虚假误导宣传。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解读:商标注册成功,不等于可以免除标签真实标注义务。即便商标本身合法注册,若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足以让普通消费者对产品工艺、含量、成分、健康属性产生错误认知,就属于虚假误导行为。
数据显示,自 2023 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超 127 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 “心机商标” 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已依职权宣告 3194 件带有欺骗性质的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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