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食品安全法治防线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 10 月 10 日电(记者戴小河、赵怡宁)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0 月 10 日获悉,为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已起草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主要涵盖五大方面内容。一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须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厘清岗位职责,落实培训考核工作;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全过程控制记录制度;确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生产活动,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资质条件。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新增 “学校食品安全” 专门章节,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增设 “网络食品经营” 专节,实施分级备案管理,厘清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责任;明确跨境电商企业要对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优化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覆盖范围拓展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划入特殊食品监管范畴,实行备案管理;对食品标签以及商业宣传作出规范,严令禁止虚假、误导性宣传;严格食品检验相关管理,规范委托检验相关行为。

四是推进智慧监管落地。促进 “互联网 + 人工智能” 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在食品生产经营关键风险点位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的执法权限。

五是健全法律责任体系。结合不同违法类型设置差异化处罚区间;严格执行 “处罚到人”,针对主观故意违法、情节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处罚;补齐新增法定义务对应的处罚条款,抬高违法成本;推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开展跨部门联合失信惩戒。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汇总梳理社会公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修订草案加以完善,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进修法工作,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强化监管执法、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夯实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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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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