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标”酸奶已进入母婴渠道:该不该出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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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1:28 来源于:乳业圈
最近,“婴幼儿酸奶”备受行业和市场关注,这一次是因为某婴标酸奶品牌的质量问题。乳业圈留意到,不少消费者纷纷在社媒平台发帖、评论,以及该产品的商品评论区的消费者评论,指出自家小孩子食用该品牌婴标酸奶发生的一些症状,例如腹泻等。
舆论背后,直指该品类的乱象和争议:
“婴标”酸奶采用的是哪个婴标?它究竟属于辅食还是酸奶?
不少“婴标”酸奶存在保质期远超6个月、主要核心配料外部采购、添加游离糖、菌株采用非婴幼儿可食用菌株等等不同问题,价格远超市面上普通酸奶。
此外,乳业圈在走访线下母婴渠道时发现,已经有“婴标酸奶”品牌成功入驻母婴终端门店。而在此之前,婴标酸奶只在电商平台、盒马生鲜这样的渠道门店售卖。
种种问题和市场发展背后,市场不禁要问:婴配粉、液态婴幼儿奶纷纷出台国标,逐步走进母婴渠道的婴幼儿酸奶有没有必要出台专门的国标?
01
“婴标”酸奶
到底是酸奶还是辅食?
走访市场和调研电商平台后发现,不少酸奶标称“婴标酸奶”,可供6+月龄或者1岁以上月龄宝宝食用,价格普遍在8-10元/85g左右的规格,远超市面上高端常温酸奶价格,甚至贵过低温酸奶价格。
这一类酸奶的目标人群也非常清晰:需要添加辅食的婴幼儿家庭。
那么问题来了:“婴标”酸奶,采用的是哪个标准?它到底属于辅食,还是属于酸奶?
辅食是什么?
辅食是指除母乳和/或配方奶以外的其他各种形状的食物,包括各种天然的固体、液体食物,以及商品化食物。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下称“指南”)表述,13~24月龄幼儿不能母乳喂养或母乳不足时,仍然建议以合适的幼儿配方奶作为补充,可引入少量鲜牛奶、酸奶、奶酪等,作为幼儿辅食的一部分。
同时,《指南》中指出,婴幼儿辅食应单独制作,保持食物原味,避免高糖、高盐的加工食品。
也就是说,13月龄以上的幼儿才建议引入少量酸奶,且要避免高糖,保持食物原味。
根据公开资料,目前我国婴幼儿辅食实施的标准为《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 10770-2025》,该标准严格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并非普通罐装零食,而是指食品原料经处理、罐装、密封、杀菌或无菌罐装后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下保存的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或幼儿食用的食品。它涵盖婴幼儿汁类罐装辅食、婴幼儿泥(糊)状罐装辅食、婴幼儿颗粒和片(块)状罐装辅食。其中未明确提及涵盖酸奶品类。
经查阅,该文件是在2010年发布的GB 10770基础上进行了略微调整,而GB10770则代替的是GB 10775-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苹果泥》、GB 10776-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胡萝卜泥》、GB 10777-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肉泥》、GB 10778-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骨泥》、GB 10779-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鸡肉菜糊》、GB 10780-1989《婴幼儿辅助食品 番茄汁》等六项标准。其中未明确提及涵盖酸奶品类。
可以看得出来,婴幼儿罐装辅食适用于6~36月龄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
和该标准不同的是,《指南》建议13月龄以上幼儿摄入少量酸奶。也就是说并不建议6~13月龄的较大婴儿摄入酸奶。
那么酸奶是什么?采用什么标准?
根据公开资料,“酸乳”即以生牛(羊)乳、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乳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和德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酸乳和发酵乳、风味发酵乳统一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 GB 19302-2025》标准。
而从微生物和原料等各项理化指标要求来看,GB 19302要远远严格于GB 10770。
乳业圈在调研中发现,市面上标称“婴标”、宝宝酸奶、婴幼儿酸奶等品类的产品,普遍采用的是GB 10770,也就是婴幼儿罐装辅食的标准。
但是这却与《指南》提到的“13月龄以上的幼儿少量摄入酸奶的建议”相冲突。此外,上述采用GB 10770-2025标准的婴标酸奶产品保质期普遍在9个月甚至更长,这与市面上普通常温酸奶6个月的保质期来讲还要更久,这显然打破了大众对酸奶的固有认知。
也有个别品牌宣称适用于13月龄以上幼儿食用的产品,采用的是GB 19302-2025,也就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这类产品属于低温酸奶,保质期25天,菌株也符合该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的菌株却非婴幼儿可食用菌株。
婴幼儿食用的酸奶究竟算辅食还是应该归为酸奶品类?
从市场布局反应来看,品牌们显然也对此并不十分清楚。
小编留意到有品牌在详情页面最末端以非常小的字体对旗下“婴标酸奶”给出解释称:婴标辅食乳品,特指根据GB 107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或GB 225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规范下,配料添加依据GB 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生产的,以生乳及其加工制品等为主要原料的乳制品。
在角落里用极小字体标注的解释,消费者难以发现。重要的是,这么长的解释,体现在包装上的只有一个标准GB 10770,而且在终端货架上选购产品的消费者是看不到的。
酸奶是一个大众化的食物,也是很多妈妈给宝宝做辅食的优选,显然它可以作为辅食。但是问题也很明显,两个标准之间的涵盖范围和定义不同,让“婴幼儿酸奶”这一品类产生了争议。
我想应该从市场的现象和消费者的需求切入去看。
02
爆火的“婴标”酸奶
都有哪些潜在乱象?
在调研过程中,乳业圈留意到,所谓婴幼儿酸奶品类当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特别容易让消费者受到蒙蔽的配料表第一位的内容。
小编发现,不少婴幼儿/儿童/“婴标”/宝宝酸奶配料表首位是发酵乳(生牛乳,几种益生菌),但是在产品宣传页面上却大肆宣传“100%生牛乳”、“新鲜直达工厂”等等,非常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该产品是由生牛乳直接发酵生产而来的。
事实上是什么?位于配料表首位的“发酵乳”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原料,后面的括号当中的内容是该配料的生产原料。也就是说,上述此类产品,是由企业外采来的发酵乳,进行了二次加工,并非生牛乳直接发酵生产而来。
用业内专业术语来讲,这个叫做“复合配料”。
第二是保质期。
不少在电商平台介绍页面标称适合6月龄+宝宝食用的婴标酸奶,保质期居然都在9个月,更长的有进口产品保质期在1年。
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
毕竟,市面上成人喝的常温酸奶保质期最长也是6个月,更重要的是,这些常温酸奶配料表第一位起码都是生乳。而这些生产出来给6月龄以上的婴幼儿吃的“婴标”酸奶产品,配料表首位不是生乳,保质期长达9个月,比成人食用的常温酸奶保质期还要长3个月,这可能连大人都不愿意吃!
不过这不禁也让人好奇,怎么样能把婴幼儿可食用的酸奶做到保质期长达9个月甚至更久?
经调研发现,上述产品几乎全部宣传采用的是4层包装“锁鲜”,由内到外分别是食品级隔离层/热封阻隔层、抗穿刺隔离层、水分空气及紫外线隔离层、印刷隔离层。
更有常温“婴标”酸奶宣称自己是“巴氏杀菌热处理”的风味发酵乳,因此非常“新鲜”,再加上这“4层密封保鲜”,能有效隔绝细菌侵入,所以才能够锁鲜保质期更久。
乳业圈分析认为,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倘若几层密封保鲜能够有效延长保质期,那么常温奶市场将不复存在,巴氏奶将直接取代常温奶在寻常百姓家餐桌上的地位以及在市场上的基本盘,巴氏奶也早就可以打破“保质期”的桎梏。
第三是菌株。
一方面,当前市面上不少所谓“婴标”酸奶都是常温酸奶,均添加了不低于2种的益生菌菌株。但是问题是,益生菌要有活性才有用,它们怕热、怕氧、怕酸,从出厂到进入小宝宝肠道要跨过三关:温度、胃酸、氧气。
据公开资料,大部分常见活菌型益生菌产品需要在2℃-8℃的低温条件下冷藏保存,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以下,且要严格避光。有些产品如果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保藏不当,比如长时间置于室温(尤其是高于25℃)或潮湿环境,活菌数就会大幅下降。
所以,常温的“婴标”酸奶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益生菌活性还有多少,需要打个问号?
另一方面,仍然有个别采用GB 19302发酵乳标准的标称适合13月龄以上幼儿食用的酸奶,采用的菌种非婴幼儿可食用菌种,但是产品所用的菌种又确实符合GB 19302标准。
到底是标准之间的涵盖范围交叉产生了不够完善的地方,还是品牌故意踩着这个不完善的边界打“擦边球”营销?交给消费者和市场评判。
第四是糖分。
前宣称适用于婴幼儿食用的酸奶普遍都表示自己0添加蔗糖,但是又添加了果浆或者果泥来增加甜味、调口味。
小宝宝过早地摄入糖分,会增加龋齿风险,并且味蕾和肠胃过早受到刺激,会变得“挑嘴”起来。
正因如此,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禁止食品生产商在6个月~3岁婴幼儿食品及饮料中添加游离糖。这包括:添加糖和其他甜味剂果汁和浓缩果汁(除少量添加地柠檬或柠檬汁作为防腐剂)。
03
“婴标”酸奶已进入母婴渠道
到底要不要出国标?
而就是这样一款“身份存在争议”的酸奶,普遍价格在7.9-10元/85g左右的规格,和一款生牛乳发酵品质的常温酸奶安慕希3.03元/205g的价格相比,是后者的6-9倍。
据乳业圈走访调研,目前已经有该品类产品布局母婴终端门店。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家宝贝”母婴门店看到,某宝馋了品牌“婴标”酸奶在店售卖,每袋规格85g,价格是79元/10袋,有机A2奶源版本的价格更是高达15.8元/70g。
而在此之前,“婴标”酸奶只是在类似盒马生鲜这样的新兴渠道门店售卖。
乳业圈留意到,目前某优乐、某宝馋了、某酪博士、某养一头牛、某纯、某士等多个品牌纷纷布局了该品类。
我们不禁要问:目前我们的婴配粉有国标,液态婴幼儿奶也新出台了国标,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也有国标,那么当越来越多的品牌布局婴幼儿酸奶,这个品类是否有必要出台国标,来为这一品类明确身份和边界,规范市场健康发展?
乳业圈认为很有必要。
最近,某婴标酸奶品牌因为质量安全问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断,不少消费者纷纷在社媒平台发帖,指出自家小孩子食用该品牌婴标酸奶产生的一些症状,比如腹泻等。
而在某电商平台上调研发现,不同品牌的婴幼儿/婴标/宝宝酸奶,都或多或少有消费者的差评,反馈集中在“喝了过敏”、“喝了拉肚子”、”不同批次质地不一样“、“收到就馊了”等品质问题,“价格太贵”、“包装简陋”等价格/质价比问题,“日期不新鲜”、“保质期太长”等关于保质期的质疑等等。
可见,这一品类的重要乱象问题很突出,同时也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对于婴幼儿人群入口的食物,品质更加应该放在第一位。
因此,乳业圈呼吁相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既然婴幼儿酸奶这一品类存在争议,市场乱象频频,而布局的品牌正日益增多,渠道也从小的商超渠道进入了更加有目标性人群的母婴门店渠道,就应该像规范婴配粉产品、液态婴幼儿奶那样,推出相关的国标,一方面明确产品定义和生产规范,另一方面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不要等到出现大规模的品质安全问题才去制定标准,那样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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