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李超被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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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0 12:11 来源于:北方网
“干未检,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幸福生活。”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一天,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二级检察官李超就给自己定下了这样一条准则。多年来,李超努力当好“孩子王”,用心用情帮助孩子、教育孩子,让更多孩子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好地成长。日前,李超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称号。
1.将“大灰狼”绳之以法
小宇(化名)是一名13岁的中学生。2019年寒假期间,她报名参加了一个校外辅导班,噩梦从此开始。辅导班的一名男教师多次将小宇叫到办公室实施搂抱、亲吻等猥亵行为,见她不敢反抗,甚至向她的手机发送淫秽话语。小宇十分害怕,却始终没有告诉父母,直至她手机上收到的污言秽语被父母发现。
2021年,该案件被移送到了李超手上。经过研判分析,李超认为辅导老师涉嫌犯罪的证据已初步固定。但与小宇电话交谈时,李超发现小宇出现了严重自我封闭和否定的心理问题,对陌生人尤其是年长男性十分排斥。李超在依法批准逮捕涉案男子的同时,一面与小宇的父母进行沟通联络,引导他们说服小宇接受心理测评和疏导;一面安排办案组内的女检察官与小宇进行电话沟通。经过检察官和家长长达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小宇终于同意与检察院、妇联为其推荐的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律师见面。后来,李超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涉案男子提起公诉,并提出适用从业禁止附加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经过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多次疏导,小宇的心理创伤明显好转,现已顺利回到学校。
如何防止“大灰狼”混入校外培训机构辅导教师队伍,从源头预防类似事件呢?李超主动找到教育主管部门说明案件相关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在李超的努力下,津南区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保安、门卫、保洁员等工作人员均被纳入查询对象。李超还联合教育部门等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题培训,凝聚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的社会合力。
2.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小丽(化名)是某职业院校在校生,生活比较拮据,靠申请国家贫困助学金求学。上学期间,小丽在网上通过虚构男性身份的方式,与同宿舍室友刘某谈起了“恋爱”,并先后以偿还欠款、治疗伤病等理由,骗取刘某6000余元。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诈骗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没有问题,但我一直犹豫,到底选择怎样的方式处理才更妥当。”案件到了李超手里,他了解到,小丽是家中的独女,如果受到刑事处罚,对她个人及其家庭来说都将是一场灾难。“她有自首悔罪表现,而且主动赔偿了经济损失,获得了对方的谅解,是符合从轻处理条件的。”李超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刘某及小丽所在学校的教师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小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小丽也在忏悔的泪水中与刘某紧紧拥抱在一起。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小丽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李超又根据小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跟踪帮教计划,帮她走好人生路。
3.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
2019年以来,李超带领团队开展跟踪帮教270余次,帮助63名涉罪青少年顺利回归家庭、学校或社会。为了让未成年人接受更合适的法治教育,李超大力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他带领团队走遍了辖区的44所中小学及海河教育园区的各大中专院校,举行线上线下普法讲座140场,研发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课程,录制“检察小课堂”视频节目,增强法治教育的互动体验。
他既是法治课堂上的“孩子王”,又是迷途羔羊重回正轨的“领路人”,更是受伤害孩子的“护花人”……在李超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津南区检察院2021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人数较上年同期下降33.3%,较2019年同期下降47.8%。“能多保护一个未成年人、减少一个犯罪的未成年人,就是我最大的心愿。”李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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