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未来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将有法可依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3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规定指出,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根据规定,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国家网信办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未来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将有法可依

网络运营者征得同意时,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并明确告知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儿童个人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拒绝的后果;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等事项。

规定还提出,网络运营者落实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由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违反该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科技创新突破“安全”天花板,好孩子引领儿童安全出行产品新变革

04-23

通报!儿童安全座椅产品质量专项调查结果公布

03-22

调查报告!春节出行这类“儿童安全座椅”一定别买!

01-26

通报!儿童安全座椅产品质量专项调查结果公布

10-30

儿童安全座椅进入刚需时代,行业“老大哥”好孩子却被用户吐槽不断

03-11

标签:政策法规 儿童安全
热点招商类目
奶粉
辅食
奶瓶
纸尿裤
洗护
首页联系客服关于我们
全球婴童网-母婴用品行业门户平台,助力行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190
取消
  • 搜产品
  • 搜品牌
  • 搜企业
产品分类查找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大类
小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机构
大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